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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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64,379股,占公司总股本5.5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王伟先生将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的公司股份。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伟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王伟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10,064,379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0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王伟先生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0,064,379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6.05%,该部分股票于2016年1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16年8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公司总股本181,066,380股,王伟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为5.56%。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64,379股,占公司总股本5.56%。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减持数量及比例:王伟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5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根据王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王伟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3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A.持有公司的股票在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转让系统转让所持股份;B.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在决定减持后,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能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进行减持而导致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王伟先生自主承诺:自2016年1月22日起,三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王伟先生出于自身的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王伟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王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