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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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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安消”)公开发行人民币11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99号”文核准。

2、本次债券采用一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为11亿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评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90,308.61万元(201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919.24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4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3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债券无担保。

5、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5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6年11月9日(T-1日)13:00至16:00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2016年11月10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11月8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1亿元。

(四)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十)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十二)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三)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五)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11月10日,起息日为2016年11月11日。

(十六)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七)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八)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兑付日:本次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11月1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利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二)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三)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

(二十四)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八)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0%-5.50%,票面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次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1月9日(T-1日)13:00至16:00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投资者可以下载本发行公告,并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6年11月9日(T-1日)13:00至16: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10-59833034;

咨询电话:010-5983300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1月10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亿元,网下发行额度预设为人民币11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1月10日(T日)至2016年11月11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1月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利率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16年11月11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全称和“16中安消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12890398241070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521015055

联系人: 金恬恬

联系电话:010-59833007

传真:010-59833034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的《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请参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一)发行人: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9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涂国身

联系人:王蕾

电话:021-60730327

传真:021-60730335

(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世纪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余磊

项目主办人:乔小岩、金恬恬

电话:021-68815285

传真:021-50155671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附件一: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上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1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但高于或等于4.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专线:010-59833034,咨询电话:010-59833007。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