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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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
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6-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8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

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3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收到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通知,大为制焦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的(2016)云01民破5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中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安装公司”)对大为制焦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为制焦管理人(以下简称“大为制焦管理人”)。同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焦化”)通知,大为焦化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昆明中院的(2016)云01民破4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中裁定受理申请人第二安装公司对大为焦化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为焦化管理人(以下简称“大为焦化管理人”)。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临2016-065号《*ST云维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大为制焦于10月28日(周五)上午9时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大为焦化于10月27日(周四)上午9时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6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临2016-076号《*ST云维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大为制焦、大为焦化债权人会议均由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分别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因部分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未获得授权不能在会议现场投票,经批准,投票期限延期至2016年11月7日。

二、大为制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投票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7日,大为制焦延期投票后的表决情况如下:

1、担保债权组

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担保债权人共5家,债权金额共计1,150,614,019.14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3家,占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60.00%,超过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879,323,775.58元,占担保债权总额的76.42%,超过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另有2家债权人因未完成审批流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占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4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71,290,243.56元,占担保债权总额的23.58%。

2、税款债权组

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共1家,债权金额共计17,567,613.88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家,占税款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7,567,613.88元,占税款债权总额的100%。

3、职工债权组

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授权工会代表到现场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7,224,252.69元,占职工债权总额的100%。

4、普通债权组

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316家,债权金额共计3,925,319,278.49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合计295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93.35%,超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405,801,712.53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61.29%;反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合计17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5.3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97,723,860.30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7.59%;另有4家债权人因未完成审批流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27%,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09,287,448.08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30.8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三、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投票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7日,大为焦化延期投票后的表决情况如下:

1、担保债权组

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担保债权人共1家,债权金额共计104,055,264.79元。其中1家债权人因未完成审批流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占担保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04,055,264.79元,占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税款债权组

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共1家债权金额共计2,426,621.51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家,占税款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426,621.51元,占税款债权总额的100%。

3、职工债权组

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授权工会代表到现场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3,235,208.09元,占职工债权总额的100%。

4、普通债权组

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225家,债权金额共计1,945,328,268.14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合计212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94.22%,超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76,521,713.33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65.62%;反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合计9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4.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67,705,367.26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24.04%;另有4家债权人因未完成审批流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7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3,115,456.21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9.4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再次表决安排

大为制焦管理人、大为焦化管理人已向昆明中院申请对大为制焦、大为焦化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再次表决。大为制焦、大为焦化再次表决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管理人将根据大为制焦、大为焦化重整事项的进程及时披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