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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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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6-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12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区科德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62,163,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345%。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08,639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9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本议案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顾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2.02)《关于选举黄志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233,115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9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03)《关于选举程启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2.04)《关于选举杨经宇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233,115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9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1)《关于选举岑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2.22)《关于选举黄仕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2.23)《关于选举黄贻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

(3.01)《关于选举刘汉桥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3.02)《关于选举黄进叶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163,115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322,3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迪律师、赵磊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公告编号:2016-12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8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1月5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董事程启智先生、黄仕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作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顾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顾瑜女士于2016年5月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公司董事会认为,顾瑜女士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顾瑜女士从事汽车配件行业多年,是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也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顾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志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顾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关于聘任黄志强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聘任杨经宇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经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生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黄生田先生于2016年5月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公司董事会认为,黄生田先生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黄生田先生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熟悉公司业务流程及财务管理情况,且专业能力突出,能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工作质量、强化内部控制做出贡献。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生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黄贻帅 黄志强 岑勉

召集人:黄贻帅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黄贻帅 顾 瑜 岑勉

召集人:岑勉

3、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顾瑜 黄志强 岑勉

召集人:顾瑜

4、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黄仕和 顾 瑜 黄贻帅

召集人:黄贻帅

各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顾瑜、黄志强、杨经宇、黄生田简历。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1、顾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曾获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曾任南宁汽车配件二厂生产科科长、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厂长,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八菱龙兴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瑜从事汽车配件行业多年,为公司主要创始人,具有丰富的散热器制造和企业管理经验,主持开发的汽车管带式散热器系列获南宁市1990-1991年度优秀开发项目二等奖,散热器、油箱一二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获1993年度南宁市二轻技改项目进步一等奖,其撰写的《运用量本利分析实现营销目标》、《决策技术在技改工程中的成功应用》、《科学应用质量管理方法之我见》获得年度广西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多次获得“优秀厂长、经理”、“广西二轻系统‘七·五’基建技改优秀管理工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二轻局巾帼建功先进女职工”、“南宁市二轻局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优秀管理工作者”、“南宁市优秀企业家”、“南宁市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其率领的管理团队多次获得“南宁高新区企业生产经营成绩突出的企业领导班子”称号。

顾瑜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顾瑜女士持有公司11.18%的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杨竞忠先生系配偶关系,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经宇先生的母亲,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2016年2月,顾瑜女士受到了广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及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2016年5月,顾瑜女士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除上述处罚,顾瑜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黄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南宁汽车配件二厂副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副厂长兼分厂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厂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八菱龙兴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八菱科技(印尼)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志强从事汽车散热器研发多年,1995年曾荣获“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其研究开发的“汽车管带式系列散热器”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1991年度新产品成果二等奖、南宁市91-92年度优秀开发项目二等奖、南宁市9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94年度“广西重奖研制推广科学成果有功人员”三等奖;其组织开发的“微型车系列燃油箱”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1994年度新产品成果二等奖、南宁市93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开发的“中吨位车双波浪带及硬钎焊式系列散热器”荣获2007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新产品成果三等奖及南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黄志强先生持有公司8.5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2016年2月,黄志强先生受到深交所处以通报批评的处分,除上述处罚,黄志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经宇简历

杨经宇先生:男,198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武汉理工大学船机学院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本科毕业,英国诺丁汉大学机械材料制造工程学院制造系统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博世汽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艺室主管。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精益生产、布局改善、新项目导入、公司网络系统改善等工作。杨经宇先生持有公司0.11%的股份,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八菱科技(印尼)有限公司董事。

杨经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杨竞忠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顾瑜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杨经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黄生田简历

黄生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梧州市棉纺织厂财务科科长、梧州市涤尼织染厂财务科科长、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财务总监,任广西梧松林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梧州市嘉盈树胶有限公司、云南澜沧梧松林化有限公司、南京梧松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梧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2月,黄生田先生受到了广西证监局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监督管理措施及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2016年5月,黄生田先生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黄生田先生持有公司1.2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处罚,黄生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公告编号:2016-13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8日下午16: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1月5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候选人,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刘汉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汉桥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1、刘汉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南宁汽车配件总厂总工办技师、八菱汽配技术中心高级技师、八菱散热器技术中心工程师、副主任,现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1,212,464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刘汉桥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