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6-079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24日
(三)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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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8.34%股份的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年11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调整2016年第四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近期煤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经与阳泉煤业充分协商,双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2016年11月和12月的煤炭价格认定结果,拟将阳泉煤业2016年11月和12月向阳煤集团收购原煤的价格调整为375元/吨,较2016年10月收购价格325元/吨提高了50元/吨,上涨幅度为15.38%。阳泉煤业于2016年10月向阳煤集团收购公司原料煤的价格仍按山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煤炭价格325元/吨计算,阳泉煤业下属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收购阳煤集团原料煤的价格不变,仍为258元/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阳泉煤业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阳泉煤业《章程》有关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如下:
原阳泉煤业《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通勤运输;设备租赁;经销汽车及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汽车修理;煤层气开发利用、管道燃气(仅限分支机构);煤层气发电及销售、粉煤灰、石膏生产及销售、电气试验检验、煤质化验、油样化验、机电检修、热网维护、转供电业务。”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设备租赁;批发零售汽车(除小轿车)、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汽车修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电力生产、销售、供应、承装(修、试)电力设备(仅限分公司);热力生产、销售、供应;煤层气开发、管道燃气(仅限分公司);煤层气发电及销售;粉煤灰、石膏生产及销售;电器试验检验、煤质化验、油样化验、机电检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3.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优化阳泉煤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阳泉煤业与阳煤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阳泉煤业提供长期金融服务。
4.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煤炭企业的议案
为避免且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阳煤集团于2000年12月16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根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中“为避免且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各发起人将其自身及其它控股子公司与股份公司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托管、租赁的方式交由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股份公司兼并以及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逐步投入股份公司”的承诺,阳煤集团于2001年1月8日与阳泉煤业签署了《委托经营合同》,将所属三矿分公司和五矿分公司所属的从事煤炭生产、加工、洗选、销售等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业务及人员委托阳泉煤业进行经营管理。
2014年4月23日,阳煤集团与阳泉煤业续签了《委托经营合同》,并经阳泉煤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委托经营合同》的约定,阳煤集团将下属阳煤集团寿阳煤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晋北煤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晋南煤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晋东煤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区域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交由阳泉煤业行使。
目前,为了优化企业职能,提高人员利用率,阳煤集团将上述区域管理公司或进行了注销,或改变了其部分职能。为了继续有效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阳煤集团与阳泉煤业协商,阳煤集团将所持有的下属煤炭类企业的股权及所拥有的经营管理权交由阳泉煤业行使并管理,阳煤集团与阳泉煤业将签署《关于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煤炭企业实施管理的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托管费用为600万元/年。在托管期间,如阳泉煤业受托管理的企业发生永久停产、解散、注销或与阳泉煤业不再构成同业竞争等,阳泉煤业与阳煤集团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托管企业的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披露的临2016-071、临2016-072、临2016-073、临2016-074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16年10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6-077、2016-078号公告。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1月24日 9点
(二)召开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24日
至2016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五)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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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10月27日和2016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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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