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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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进展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6-073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矿业”)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 414,000,000股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已于2016年11月3日发布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公告》(编号2016-072)。

因公司及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均从未涉及或参与中融信托与蒲白黄公司借款合同业务,也从未为中融信托与蒲白黄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提供过任何担保。直至2016年11月1日下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时方知此次黄河矿业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在此之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均未曾接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通知及相关司法文书。

公司和黄河矿业已第一时间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共同委托律师从该院复制了该案相关资料后得知该案的基本情况为:

2014年12月5日,中融信托与蒲白黄公司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蒲白黄公司向中融信托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5年12月8日止;同时,蒲白黄公司分别以陕西黑猫和黄河矿业的名义与中融信托各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并申请相关公证处对上述《保证合同》进行了公证,取得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2016年9月19日,中融信托向相关公证处申请取得可强制执行的《执行证书》。2016年11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上述文件出具了“(2016)执字第14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黄河矿业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 414,000,000股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6 年11 月1 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经公司比对,上述两份《保证合同》中的陕西黑猫公章、黄河矿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李保平的私章均与原章不符。

公司和黄河矿业已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异议申请书》,要求立即裁定不予执行相关公证处作出的相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并解冻所冻结股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申请。

同时,公司和黄河矿业已向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报案,请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目前韩城市公安局已受理该案并已进入调查取证阶段。

公司将对以上事项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6-074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公司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生或获悉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就如下重大事项进行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

(一)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情况

除公司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情况

除公司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生或获悉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2016.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