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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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9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7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通知,日月集团于2016年11月7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另,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日月集团通知,日月集团已于2016年11月8日到期购回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4,330万股股份,并办理完毕该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手续,该部分股份占日月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7.38%,占公司总股本的8.20%。

截至本公告日,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8,172,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2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5.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编号:2016-09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自2016 年 11 月 7 日起连续 3个交易日 (2016 年 11 月 7日、 2016 年 11 月 8 日、2016年 11 月 9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兔良、虞阿五先生,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6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2016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16年 11月4日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并于2016年11月5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相关公告已于 2016年1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第二部分第 1 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16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计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500万元至7,000万元,变动幅度为-10.28%至14.2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 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