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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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6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9,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签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合同》,使用2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浦发银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本次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创力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公司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的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以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对于合同约定可进行赎回操作的产品,若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间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或本金的回收。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理财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理财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保证收益型委托理财,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4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05,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05,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