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6-088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40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启盈智能定期理财2号产品说明书》,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2号理财产品,产品期限40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宁波银行不提供保证收益承诺,根据投资者当期理财产品帐户余额及适用收益率计算收益。

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6年5月5日,公司2016年第6次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建设银行发售的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发售的“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6年第12期理财产品,购买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该笔理财产品于2016年11月7日到期,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77万元人民币已划入公司帐户。

2016年11月7日,公司2016年第13次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宁波银行发售的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购买宁波银行发售的启盈智能定期理财2号理财产品,购买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二、 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宁波银行,该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说明

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2号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40天,投资者单笔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

(二) 产品说明

1、本产品成立后的首个投资起始日期为2013年11月22日,产品进入开放期后,每个自然日均为本产品的开放日,客户在每个开放日申购本产品,申购资金实时冻结,申购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为产品确认日,即该投资周期的投资起始日,每40天为一个投资周期(到期日遇中国法定假日自动顺延),实际投资天数以最终投资天数为准。该产品名义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2日。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11月9日,产品期限40天。

2、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等金融产品,其中债券及现金占比40%-70%,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占比30%-60%,其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占比为0-40%。

3、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宁波银行不提供保证收益承诺。该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为低风险产品。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理财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理财产品运营正常的情况下,所配资产本息如期回收,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客户持有该理财产品收益率为2.4%-2.5%(投资者单笔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具体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客户的应得收益。

4、宁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帐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帐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5、在产品存续期内,每个投资周期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理财本息兑付至客户指定帐户,到期日至兑付日期间不计息。若一个投资周期到期日为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提前赎回。

(三) 敏感性分析

本次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2号理财产品,到期后为公司产生预期收益13.8万元左右。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5,000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无影响。

(四) 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银行提供本金保护,并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低风险。符合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使用价值最大化的投资原则。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经营管理层有利于加快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四、 累计发生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5,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