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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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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5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10月31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郑思敏女士、于瑞波先生、郑洪光先生、柴瑞芳女士、张永爱女士、李光强先生、王德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张永爱女士、李光强先生、王德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公司控股股东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郑思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于瑞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郑洪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柴瑞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张永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李光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王德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全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新任董事简历

郑思敏,女,中国籍,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大学本科学历,三年德国留学经历,具有德国国家最高语言资格证书(KDS)。历任中央电视台科教节目制作中心导演助理、党办委员、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办公室主任。2010年起担任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

郑思敏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思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1,400股(持有的股票为2015年7月响应证监会号召维护股价稳定时购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瑞波,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潍坊企业家联合会常务理事、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潍坊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2年12月1日起,不再担任得利斯集团总裁一职。2012年12月2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瑞波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85,800股(其中33,400股为2015年7月-9月响应证监会号召维护股价稳定时购买)。目前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洪光,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专科学历,经济师。曾主持开发研制风味火腿、五香火腿、便餐火腿等20多个新产品,论文“量本利分析在经营管理中的应用”被评为乡镇企业优秀成果一等奖,2000年7月当选山东省肉制品行业评委,2000年10月荣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1年4月被中国食品行业协会评为全国食品行业质量管理优秀领导者。2004年8月至今任西安得利斯总经理。2008年10月起任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洪光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52,400股。目前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西安得利斯总经理。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柴瑞芳,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历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

柴瑞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柴瑞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永爱,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省农机集团潍坊公司财务总监、潍坊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4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潍坊天合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远普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永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张永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光强,男,197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山东圆友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ST亚星(股票代码600319)公司独立董事。

李光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李光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德建,男,中国籍,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山东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副科长,山东大学计财处科长、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4年7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恒天海龙(股票代码000677)、联创互联(股票代码300343)两公司独立董事。

王德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王德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5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10日下午13: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10月31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向股东 大会提名郑乾坤先生、郑爱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对监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三届监事会现有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 至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方自动卸任。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乾坤,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1月生,畜牧师,1997年6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畜牧专业获农学学士学位,2009年6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兽医专业,获兽医硕士学位。历任诸城外贸有限公司秘书科秘书、诸城外贸有限公司畜禽保健中心实验室主任、诸城外贸绿安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得利斯检测中心主任。现担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兼任得利斯集团办公室主任。

郑乾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持有的股票为2015年7月响应证监会号召维护股价稳定时购买),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郑爱红,女,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历任财务中心统计科科长、财务统计处处长、董事会财务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助理兼财务部经理。

郑爱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604,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5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 11 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郑钦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

郑钦波,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中专学历。山东诸城人。1993年7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公司生产车间,历任车间主任、经理等职务;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公司研发部。现为公司仓储部经理。

郑钦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5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5:00至2016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其他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6.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郑思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于瑞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郑洪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柴瑞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张永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李光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王德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审议 《关于选举郑乾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审议 《关于选举郑爱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等方式。

4.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216

联 系 人:王 松 刘 鹏

联系电话:0536-6339032 6339137

联系传真:0536-6339137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30”。

2.投票简称:“得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得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4)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11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 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

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 362330”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

规定如下:

①买“362330”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2.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 1 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

领。

2.2 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

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

1、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 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 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5、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字(盖章):

回 执

截至2016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5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1月9日将部分股份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9,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8%;本次质押股份32,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6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8,4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64% 。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