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5兴业07”
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77证券简称:兴业证券公告编号:临2016-121
债券代码:125631债券简称:15兴业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5兴业07”
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15兴业07”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发行人有权于本次公司债券的首期的第1个计息期间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次公司债券首期将被视为第1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公司债券的首期。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公司债券首期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次公司债券首期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发行“15兴业07”公司债券,2016年12月23日为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长于2016年10月27日做出《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决定》,决定行使“15兴业07”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5兴业07”公司债券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5兴业07”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