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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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根据公司前期在股东股权冻结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经向控股股东征询,目前因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仍处失联状态,其控制的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第三方进行的战略合作洽谈事项无任何进展。

4、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被检察机关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无法取得征询回复函。

5、近期媒体关于“冻结概念股”的相关报道,请详见公司同日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回复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6--04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64号),函中提及本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24.46%,同期上证综指上涨仅1.21%。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现请公司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1、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司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随时可能导致公司股权转让(强制拍卖等)”。请你公司就股权相关事项,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上述报道是否属实。

公司回复说明如下: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征询以及公司自查确认,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6,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0%;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均存在冻结、轮候冻结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均未接到任何关于其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通知或意向。针对近期媒体关于“冻结概念股”的相关报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请你公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回复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控股股东征询,目前因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仍处失联状态,其控制的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第三方进行的战略合作洽谈事项无任何进展。

(3)、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复说明如下:

经核实,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