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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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6-07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1月9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义务人,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差额支付承诺函,承诺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如适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在专项计划项下累计应获得的本金和预期收益之和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差额支付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专项计划预期到期日为计划设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之日的次日。新力金融自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清偿完毕止。其他具体事宜根据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安排确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于近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6—07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期限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通知,新力投资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11,180,000股(详见公司临2016-20号公告)进行了质押期限的调整,质押到期回购日由原2017年5月5日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新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400,08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新力投资本次延长质押期限的股份为11,180,000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3.1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2%。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