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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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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股票简称:中洲控股公告编号:2016-113号

债券代码:112281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10月27日申请临时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110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111号)。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42股票简称:中洲控股公告编号:2016-114号

债券代码:112281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7日下午,公司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深长城”)及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河湾”)作为被申请人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16)川财保15号)。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16年10月27日申请对成都深长城、成都银河湾在5.8亿元范围内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四川省高院裁定,在5.8亿元范围内将成都深长城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00%的股权予以冻结;将成都银河湾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大源新世纪西路北侧、站华路西侧133,000.3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尚未出售的建筑物予以查封。

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司2016年11月8日公开披露的2016-112号《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10日,成都深长城、成都银河湾已向四川省高院提交《复议申请书》,请求四川省高院变更(2016)川财保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保全措施,解除对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查封措施。《复议申请书》已获四川省高院受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尚存在一些小额租赁合同纠纷等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公司尚未收到有关本次股权纠纷的法院传票和民事诉状,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成都深长城、成都银河湾之《复议申请书》。

2、成都深长城之《申请书》。

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