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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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6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青海蓓翔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以自筹现金方式向青海福博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海福博大”)受让青海蓓翔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蓓翔城投”)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蓓翔城投4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蓓翔城投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扩大蓓翔城投的业务规模范围、突破发展瓶颈、提高产融协同、增强竞争优势,公司与青海福博大拟共同对蓓翔城投以自筹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至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600万元,青海福博大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9,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计认购蓓翔城投注册资本20,000万元,占其股本总额的40%;青海福博大总计认购蓓翔城投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尚需待蓓翔城投注册地商务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关于对青海蓓翔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爱康富罗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资管”)拟出资2000万元作为劣后资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4000万元作为优先级资金,双方共同委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光大?爱康碳资产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进行经营管理,主要用于CCER碳资产的购买及出售,并拟签署《光大?爱康碳资产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公司拟对信托计划中的4000万元优先级信托资金本金和优先级信托收益的未实现金额承担差额补足并回购义务,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优先级资金本金及四年累计最高收益总金额合计数),担保期限为48个月,在此期间且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富罗纳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为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任职的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1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青海蓓翔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以自筹现金方式向青海福博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海福博大”)受让青海蓓翔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蓓翔城投”)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蓓翔城投4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蓓翔城投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扩大蓓翔城投的业务规模范围、突破发展瓶颈、提高产融协同、增强竞争优势,公司与青海福博大拟共同对蓓翔城投以自筹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至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600万元,青海福博大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9,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计认购蓓翔城投注册资本20,000万元,占其股本总额的40%;青海福博大总计认购蓓翔城投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本次增资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尚需待蓓翔城投注册地商务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增资方介绍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600万元,青海福博大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9,4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蓓翔城投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具体变化如下: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注:2015年财务数据为审定数,2016年9月份财务数据为未审数。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增资协议尚未签订,公司与青海福博大就本次增资事宜达成的意向如下:

公司与青海福博大拟共同对蓓翔城投以自筹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至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600万元,青海福博大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9,400万元。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有权委派2名董事,青海福博大有权委派1名董事。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本公司提名。

本次增资事宜需经各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程序后,并由蓓翔城投注册地商务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向能源互联网领域拓展,搭建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战略;

2、本次增资对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光伏电站开发领域的空间拓展具有重大意义,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

3、国内正在积极推进的电力体制改革为蓓翔城投开展城市配套充电站建设、纯电动车投资及运营等业务予以了较大的扶持。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属于朝阳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对光大·爱康碳资产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4000万元优先级信托资金本金和优先级信托收益的未实现金额承担差额补足并回购义务的议案,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优先级资金本金及四年累计最高收益总金额合计数),担保期限为48个月,在此期间且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光大·爱康碳资产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上海爱康富罗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资管”)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富罗纳资管拟出资2000万元作为劣后资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4000万元作为优先级资金。信托计划主要用于CCER碳资产(CCER碳资产:企业投资开发的零排放项目或者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信用额,且该项目成功申请了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并在碳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或转让,此减排信用额可称为碳资产。)的购买及出售,富罗纳资管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光大·爱康碳资产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富罗纳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为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任职的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反担保情况

公司拟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差额补足并回购承诺函》,拟对信托计划中的4000万元优先级信托资金本金和优先级信托收益的未实现金额承担差额补足并回购义务,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优先级资金本金及四年累计最高收益总金额合计数),担保期限为48个月。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爱康实业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核查情况:

2016年11月7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信托计划是国内较早的碳金融尝试,将会积累较多的碳排放资源和控排企业资源,为上市公司碳资产开发业务提供可兹共享的客户和供应商渠道,本次对富罗纳资管的担保具有商业上的互利性;富罗纳资管正在进行的互联网+碳+金融的尝试,有利于打开上市公司能源互联网消费侧入口;2017年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即将开放,我们看好碳资产未来的升值空间,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较低;爱康实业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提高了本次对外担保的安全边际。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信托计划是国内较早的碳金融尝试,将会积累较多的碳排放资源和控排企业资源,为上市公司碳资产开发业务提供可兹共享的客户和供应商渠道,本次对富罗纳资管的担保具有商业上的互利性。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为富罗纳资管的担保,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担保方的经营情况,注意债务风险。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担保对应的信托计划将用于CCER碳资产的购买及出售,商业上具有互利性。同时,爱康实业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审批。

爱康科技为富罗纳资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爱康科技为富罗纳资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2,823.93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3,529.16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44.9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00万元,为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 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96,649.87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0.2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会议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5日、11月28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示例如下表: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上述议案实行普通投票制,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48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07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3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3%。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周江昊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