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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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春天 公告编号:2016-072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十点三十分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备查文件: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春天 公告编号:2016-073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本公司申请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A股股票(600381)正常交易。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6年3月31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药用”)收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食药监办[2016]33号《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停止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停止春天药用生产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产品试点和产品生产经营,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3.1(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9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4日、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55、2016-057号公告。

二、 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3.3.6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3.1

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六)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我公司已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如下:

我公司为消除相关风险,采取了系列措施来化解面临的经营困境、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ST的情形。经过六个多月的努力,该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主营业务得以恢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了较为明晰的再规划。

(一) 非冬虫夏草纯粉片业务收入占我公司主营收入比例超过50%

1、加强其他冬虫夏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

冬虫夏草纯粉片停止生产后,春天药用根据企业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

整、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冬虫夏草原草系列产品的生产计划和营销方案,并予以大力执行,大大增加了冬虫夏草原草系列产品的市场份额以及在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冬虫夏草原草系列产品的营业收入为9,6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2.62%。

2、 充分挖掘广告、营销策划业务的潜力

公司还充分利用多年经营积累起来的营销策划、推广经验和媒体资源挖掘公司其他业务潜能,积极开拓和发展除冬虫夏草纯粉片外的其他业务。广告、营销策划业务一直是春天药用重要业务之一,因此其取得的效果最为显著。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广告、营销策划业务的营业收入为14,81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4.58%。

(二) 积极开展中成药品销售工作取得进展

春天药用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尽力争取早日取得。

春天药用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冬虫夏草行业多年的研发、销售优势,与包括关联企业三普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药企合作开展冬虫夏草类中成药产品的销售工作。预计该业务开展后,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业收入及利润。

(三) 积极开展新产品的研发

目前公司有六种以冬虫夏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新产品已完成研发,其中三

种已具备根据2016年7月1日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向有关食药监管理部门开展注册申报工作的条件,目前正在等待食药监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该《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公司及春天药用将在相关工作中将加强与食药监管理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食药监管理部门的工作,尽快完成新产品的注册工作并投产,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加利润来源。

综上所述,公司冬虫夏草原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广告、营销策划业务已成为公司目前重要的业务和利润来源,并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已经基本摆脱了对冬虫夏草纯粉片单一业务的依赖,主营业务得到恢复并产生利润。公司也对未来发展有较为清晰的规划,加上目前公司整体营运正常,核心团队稳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ST的情形已消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公司并于2016年11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措施。在此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A股股票(600381)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