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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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58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原则性协议,所涉及事项将由双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协议》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国华

注册资本:9.89亿元

主营业务:高等级公路勘测、设计、养护、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饮食业、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外)、纺织品、文体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饮料、副食品、家俱、橡胶制品的经营;汽车客货运输、租赁;高科技产品、农业产品的生产、销售;计算机工程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海南高速总资产31.30亿元,净资产25.59亿元。海南高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海南高速于2016年11月10日在海口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原则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待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秉承“面向未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发展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主要合作内容

1、双方在路域经济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主业运营和地理区位优势对路域经济开发的引领作用;努力挖掘健康及旅游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良好的发展格局。

2、双方在房地产开发板块进行广泛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现有的营销体系,开拓市场,提升业绩,增强双方的品牌影响力。

3、双方发挥各自主业运营优势,通过股份制、资金引入等方式参与对方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酒店品牌经营等,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公司将海南高速作为海南区域的房地产建设优先合作伙伴。

(三)协议其他事项

1、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资金、产品及品牌为基础,在合作的各个领域沟通协作,风险同担,利益共享。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后续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基础。由于合作双方均为高速公路类上市公司,双方进行行业、项目、路域经济开发等方面合作,将有利于公司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良好的发展格局。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所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将由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