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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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7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00 在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5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1月1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署机器人生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署机器人生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聘任吴承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原审计部负责人张乃度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现聘任吴承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7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

签署《机器人生产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时达”)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署机器人生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机器人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机器人本体业务持续高速发展,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达机器人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芜湖县政府”)于2016年11月11日签署了《芜湖县人民政府与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关于机器人生产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新时达机器人公司本次将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芜湖县人民政府辖区内的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企业,从事工业机器人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该事项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芜湖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芜湖县产业特色鲜明,已初步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器、新能源、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同时,新芜经济开发区已成为皖南城市带上一个重要的制造业基地。

三、《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拟设企业)的名称:

芜湖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设企业的经营业务:

从事工业机器人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3、投资概况:

(1)按新时达机器人公司在芜湖县政府辖区内开展经营的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的投资及建设工作。业务经营将按照销售—集成设计开发—加工研发的方式分阶段推进,以租用芜湖县政府提供的开发区内的标准化厂房方式实施先期生产,开展机器人组装及业务经营活动;并视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后期的购地自行建厂事宜。

(2)第一期投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接以认缴拟设企业注册资本方式完成上述第一期投资。上述第一期投资将全部用于拟设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根据拟设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租用厂房确已无法满足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新时达机器人公司可追加投资,用于购地自行建厂。芜湖县政府为新时达机器人项目供给建设用地100亩(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地块位置在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东区。新时达机器人公司若因发展需要实施购地,其投资取得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价格为9.6万元/亩,使用年限为 50年。届时,相关追加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

(4)芜湖县政府确保新时达机器人公司及其所设企业能够切实享受《芜湖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基地发展若干政策规定(2016-2018年)》、《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器换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的若干意见》所列各项优惠政策。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此次新时达机器人公司与芜湖县政府签订机器人生产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将有利于新时达机器人公司依托芜湖县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及组织协调等优势,在安徽省芜湖地区寻求扩大工业机器人业务的机遇,并在芜湖县政府的组织和引领下,逐步推广公司工业机器人产品,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机器人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机器人产业步伐。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对外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时达机器人公司亦于同日作出《关于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订机器人生产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股东决定》,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纪翌女士负责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芜湖县人民政府与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关于机器人生产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7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彭胜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胜国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亦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并不在公司继续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彭胜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感谢彭胜国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7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下属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张乃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乃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16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承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请吴承刚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附件:

吴承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9月起任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吴承刚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