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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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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2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于 2016年11月11日收到股东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投资”)的书面减持股份告知函,告知其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金业投资自最近一次(2015年7月30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4.80%。上述具体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金业投资承诺情况

1、金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金业投资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2、金业投资后续追加锁定的承诺:

1)2013年5月20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金业投资的承诺函,承诺对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解禁后,自愿追加限售期半年,即金业投资持有的21,532,500股限售股于2013年5月27日解禁变为无限售流通股后,自愿继续锁定半年(即自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11月26日)。

2)2013年11月16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金业投资的承诺函,承诺对其所持公司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自限售到期日即2013年11月26日起,自愿追加限售期半年,金业投资持有的3,445.2万股限售股于限售期截止日即2013年11月26日后,自愿继续锁定半年(即自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5月26日)。

3、金业投资在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自2015年7月1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4、金业投资在公司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2015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10%金额的本公司股票。其承诺已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金业投资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根据金业投资减持东诚药业股份的减持计划(详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金业投资的减持与其上述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金业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后,金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5,89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661,819,986的9.96%,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2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股票代码:002675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镇北皂南街2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镇北皂南街28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一致行动人:温雷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南街***号**号楼**单元**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镇北皂南街28号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其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在本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所述的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资金计划,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0万股,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诚药业股份为65,895,680股。

2、东诚药业于2015年10月20日新增股份上市后,总股本由172,800,000股增至220,606,662股,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金业投资持有的东诚药业股份被动稀释。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金业投资减持东诚药业股份的减持计划(详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继续减持其在东诚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东诚药业于2015年10月20日新增股份上市后,总股本由172,800,000股增至220,606,662股,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金业投资持有的东诚药业股份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诚药业65,895,680股,约占东诚药业之股份总数的9.96%。一致行动人温雷先生持有东诚药业股份为2,938,200股,约占东诚药业之股份总数的0.44%。

三、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诚药业25,498,560股,占东诚药业当时总股数172,800,000股的14.76%。(详见东诚药业于2015年7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东诚药业于2015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77号)批准,向由守谊发行30,940,965股股份、向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834,305股股份、向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001,166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2.1061%的股权;同时向徐纪学非公开发行4,030,226股股份,以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合计47,806,662股股份于2015年10月20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东诚药业总股本由172,800,000股增至220,606,662股。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诚药业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14.76%被动下降至11.56%。

2、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温雷先生(金业投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通过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齐鲁资管981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编号:齐鲁资管9819-1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东诚药业股份979,400股,占东诚药业总股本(220,606,662股)的0.44%。(详见东诚药业于2015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3、2016年8月18日,东诚药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东诚药业以2016年6月30日的东诚药业总股本220,606,6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送转后东诚药业总股本变为661,819,986股。2016年8月30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此时信息披露义务人金业投资持有东诚药业股份变为76,495,680股,仍占东诚药业总股本661,819,986股的11.56%;此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温雷先生持有东诚药业股份变为2,938,200股,仍占东诚药业总股本661,819,986股的0.44%。

4、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资金计划需要,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0万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金业投资持有东诚药业股份为65,895,680股,占东诚药业总股本661,819,986股的9.9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温雷先生持有东诚药业股份为2,938,200股,占东诚药业总股本661,819,986股的0.44%。

四、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东诚药业25,498,560股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东诚药业股份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温雷先生(金业投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在2016年3月23日辞去东诚药业董事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诚药业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东诚药业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即温雷先生持有东诚药业股份2,938,200股中的1,469,100股目前处于锁定状态。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卖出东诚药业1,060万股。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东诚药业之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文件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东诚药业的法定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温雷

2016年11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温雷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