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1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7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16 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13日15:00至2016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11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友谊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友谊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日9:00――15:30

3、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电话:0411-82802712 传真:0411-82802712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__月__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7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5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2、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7名。

4、会议由董事长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公司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以其持有的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30,000万元债权,向其增资30,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将向中信银行大连分行申请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5 %。公司拟为大连富丽华大酒店该笔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已于2016年9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6年9月28日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正常发行,提高发行主体和债券评级,降低债券利率,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请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发债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为实际发行金额的1%/年×5年;支付方式为:首笔于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支付,之后每年收取。

鉴于: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志朝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监事范思宁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邱华凯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7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控股子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其综合运营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拟以其持有的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发置业”)30,000万元债权,向其增资30,000万元。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盛发置业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之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0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1501室

法定代表人:于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售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持有盛发置业100%股权;本公司持有富丽华酒店60%股权,香港清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富丽华酒店4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增资的具体情况

(一)增资方式: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所持盛发置业债权增资。

(二)增资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拟以其持有的盛发置业30,000万元债权,向其增资30,000万元。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盛发置业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之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以其所持盛发置业债权对盛发置业进行增资,有利于优化盛发置业的财务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高其综合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8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连友谊”)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以下简称:“富丽华酒店”)将向中信银行大连分行申请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5 %。本公司拟为富丽华酒店该笔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富丽华大酒店

成立日期:1985年1月21日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0号

法定代表人:田益群

注册资本:2,994万美元

经营范围:宾馆、餐厅、酒吧、咖啡室、茶座、商场、美容中心、健身房、桑拿浴、出租汽车、电子游戏、食品加工;洗衣服务;为会议提供服务;商务中心;停车场;房屋出租;酒店管理与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大连富丽华大酒店60%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清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大连富丽华大酒店4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止到目前,富丽华酒店没有对外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为确保乙方与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2、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1、富丽华酒店申请上述银行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为富丽华酒店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旨在帮助富丽华酒店顺利获得该笔银行借款。

2、本公司持有富丽华酒店60%的股权,富丽华酒店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管理体系。

3、富丽华酒店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良好,自身收入足以保证上述银行借款的还本付息。

4、该笔银行借款将由本公司管理,被担保人富丽华酒店另一股东香港清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亦同意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富丽华酒店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及担保能力,本公司为富丽华酒店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发生损失的风险很小,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5、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富丽华酒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118,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3.48%;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3.48%。本次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6.34%;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万元。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8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提高发行主体和债券评级,降低债券利率,公司拟聘请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管理公司”)为本次发债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为实际发行金额的1%/年×5年;支付方式为:首笔于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支付,之后每年收取,担保费用合计9,000万元。

公司将与武信管理公司签署《担保协议》。

2、鉴于:武信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志朝为武信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监事范思宁为武信管理公司总会计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熊强先生,董事李剑先生、邱华凯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熊强先生、李剑先生、邱华凯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吴家湾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吴家湾

法定代表人:熊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79583631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类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信用信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经营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信管理公司股权结构为: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2.28%;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5%;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5%;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11%;武汉天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08%;武汉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03%。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

2、历史沿革

武信管理公司是武汉市市属国有企业,是国内最早从事信用管理研究和信用产业开发的专业机构之一,是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国家信息化试点单位,是全国担保机构联席会议发起人单位,也是华中地区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拥有全国资本市场AA+级的金融服务机构,注册资本50亿元。公司凭借在信用管理行业的先发优势、品牌效应和专业实力,围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形成了以信用风险管理为核心、涵盖金融投资和金融服务的产业布局,全面建立了与银行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构建了以征信评级、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为核心的信用产业链,为不同发展周期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金融服务。

3、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武信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志朝为武信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监事范思宁为武信管理公司总会计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信管理公司为本次交易之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18亿元公司债券,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武信管理公司协商,武信管理公司同意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费为实际发行金额的1%/年×5年;支付方式为:首笔于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支付,之后每年收取。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为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最终担保费用为实际发行金额的1%/年×5年,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目前,非公开发行债券市场担保费率基本在1%-1.5%区间收取,具体费率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上下浮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费率符合目前市场费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武信管理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期限、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本期债券名称、实际数额、期限、品种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发行范围内实际发行的债券名称、总额、期限、品种为准。

(二)担保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担保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的范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范围为本期债券本金人民币壹拾捌亿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本期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担保责任的承担

如债券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相应的利息,担保人应在收到本期债券持有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务。

本期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依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理本期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本期债券持有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清偿相关款项。

在被担保债券付息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如果发行人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期利息,担保人应当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利息差额部分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被担保债券本金到期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如果发行人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债券本息余额,担保人应当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本息差额部分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六)债券持有人的变更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赠与、遗赠、出质、法院强制执行或其他任何合法方式导致债券持有人变更的,不影响担保人根据担保函承担的担保责任,也无需征得担保人的同意。

(七)主债权的变更

经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在不增加担保人义务的前提下,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下的保证责任。

(八)财务信息披露

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担保人应及时就此事宜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九)加速到期

在本期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十)担保的生效

自担保人加盖公章、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被担保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发行后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武信管理公司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武信管理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正常发行,提高发行主体和债券评级,降低债券利率,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武信管理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此次公司关联法人武信管理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旨在提高公司债券的发行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8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16 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7日15:00至2016年1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11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3日9:00――15:30

3、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电话:0411-82802712 传真:0411-82802712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__月__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