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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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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00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根据2015年12月17日发布、2016年2月1日起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对于此前已经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原《基金合同》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的,应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管理办法》、《实施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按照《管理办法》、《实施规定》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另外,鉴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11】14号)已废止,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托管协议中对“中期票据投资监督”相关表述进行了修改。

第三,本基金已于201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相关修改合同事宜此前已获得贵会同意,《基金合同》已修改并公告。为完善《托管协议》表述,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查阅,本次《托管协议》修改中将一并加入增设E类份额相关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实施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获得了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现将《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相关修改内容说明如下,《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一并修订并公告。

(一)《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二)《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内容和修改程序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上述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修改内容适用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所有份额类别,包括:泰康薪意保货币A,代码001477;泰康薪意保货币B,代码001478;泰康薪意保货币E,代码002546。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务网站(www.tkfunds.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务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咨询。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并进行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直销

电子交易认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及“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交易,下同)认购本公司旗下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提供优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适用的范围

自2016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认购期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 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6年11月21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 直销电子交易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认购适用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相应的认购优惠:

1、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直联通道下银行卡(包括:招商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和民生银行卡)、使用通联通道下的银行卡(包括:招商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兴业银行卡、邮储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使用银联通通道下的银行卡(包括:中国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青岛银行卡和邮储银行卡),享受各申请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5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计算认购手续费;原认购费率不高于0.6%的,按原费率收取;

2、如发生基金认购比例配售,则该笔认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认购费率及实际折扣率;

3、上述优惠不适用于根据招募说明书收取固定认购费用的情形,即原认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仍按照原费率执行。

四、适用基金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80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司的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trade.tkfunds.com.cn)、电话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系统、“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及本公司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公告下的优惠,具体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基金业务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咨询。

七、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本公司有权对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进行调整并公告,具体事项以届时公告为准。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增加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10-58560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自2016年11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民生银行办理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78)的认购业务。自2016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民生银行办理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653)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交易的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