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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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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2016-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124号文核准,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正大中国”)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2016年11月11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11月14日和2016年11月1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刊登在2016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