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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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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7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0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金融服务协议》中“二、服务内容”的“3、信贷服务”第(1)款进行修改:

原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十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现修改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二)》为准。

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77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7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7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12月15日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于2016年6月7日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期限三年。

为优化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研究,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金融服务协议》中“二、服务内容”的“3、信贷服务”第(1)款进行修改(将诚通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限制去掉)。《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签署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签署地点为北京。

诚通财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徐震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金融服务协议》中“二、服务内容”的“3、信贷服务”第(1)款原为: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十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现修改为: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二)其他补充约定:

无。

(三)本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始至《金融服务协议》到期日止。

(四)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独立董事淳于国平、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优化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优化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7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30日

至2016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韩铁林、董旭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8日、29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赵洋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