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面向合格投资者)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的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已于 2016 年3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606号” 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形式,其中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9亿元(含9亿元)。
二、公司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9亿元(含9亿元) ;本期债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5 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50.11亿元 (2015 年 12月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9.46 %(扣除代买卖证券款);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7.70 亿元(2013年、2014 年和 2015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但是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批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及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利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发行人将依靠稳定的收入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作为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开展盈利模式相对稳定的信用交易业务,会给公司未来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入,对本期债券偿还不会造成影响。
七、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发行人自身经营状况和外部金融环境的影响,发行人的净资产、净资本水平及抗风险能力可能会产生变化。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评级机构网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八、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受经营模式、业务范围以及目前我国金融产品种类有限等因素的制约,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高度依赖于证券市场的繁荣程度。证券公司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及其短期运行趋势都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传统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十、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和证券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绝大多数的证券公司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证券行业的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通过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竞争。其中,商业银行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地位,对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形成严峻的挑战。
十一、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6亿元、47.89亿元、98.36亿元和26.94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现金流入流出因素影响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7亿元、3.38亿元、26.20亿元和53.48亿元。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发行人扣除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现金流入流出因素影响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波动较大,主要由于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扩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波动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变现能力强,必要时可作为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但在极端市场情况下仍可能出现难以按公允价值变现的风险;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相对较低,但在极端情况下仍可能存在因客户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十二、公司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的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具体投资策略,在注重风险的前提下从事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量化投资业务、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等自营业务、其他创新型业务,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公司上述业务的年化收益率较高且相对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的投资收益能够覆盖债券利息。然而,证券公司所从事的相关业务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信用交易业务存在客户的违约风险;债券自营业务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量化投资业务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和操作风险,上述风险的存在使得公司有可能面临证券投资收益无法覆盖公司本期债券的利息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
十三、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44倍、3.67倍、3.01倍和1.95倍,呈逐年下降趋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规模也快速增长。负债规模的增长,一方面促使资产负债率提高;另一方面,资金错配或低效配置的风险加大。上述风险很可能带来投资效益的下滑和偿债能力的下降。
十四、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说明
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遵循《证券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充分现场尽职调查、勤勉尽责的基础上,根据中诚信证评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进行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的整理以及评级报告的撰写、分析。经过相关业务流程后将材料提交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上会表决,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了华福证券及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中诚信证评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系中诚信证评在多年展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与资本市场其他评级机构的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之间系相互独立的,故可能在评级结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在华福证券以及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的授予中,定量数据分析方面,从规模及多元化来看,华福证券具有券商业务全牌照,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收益以及融资融券业务等,收入结构逐步优化。近年来随着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的开展,公司收入保持逐年稳定增长,来源趋于多样,2013-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86.2%,同期公司资产规模也保持快速增长,由2013年末的86.94亿元增长至2015年末的 394.69亿元,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增长至 487.89亿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3-2015年,公司净资本收益率分别为13.82%、26.40%和55.55%,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中2013年和2014年均列行业第4名,2015年位列行业第1名。从财务政策来看,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总债务/ EBITDA指标虽然随公司对外融资规模增长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合理水平。从财务实力来看,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总债务等指标整体表现较好,公司良好的获现能力对债务及利息支出形成较好覆盖。从风险监控指标来看,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指标均高于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监管标准,反映出公司较高的资产质量和安全性。
其他定性因素方面,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华福证券良好的股东背景、“银证合作”的特色化发展战略等对其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股东背景来看,在福建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2010年公司股权回归福建省属企业,主要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均隶属于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实力雄厚,在福建省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资源调配能力,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公司于2016年7月获得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现金增资16.5亿元,自有资本实力有所增强。从发展战略来看,公司积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利用兴业银行丰富的客户资源搜寻目标客户,在客户开发、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银行等方面深入开展业务探索及合作,为实现业务的突破和转型创造了良好条件。另外,证券行业日益规范,伴随密集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日趋严格的监管力度,行业整体的信用质量明显提升。
在评级过程中,中诚信证评亦充分考虑到国内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对市场行情较为依赖,以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导致证券公司收入增长承压等不利因素可能对其整体信用水平造成的影响。
基于上述因素综合考虑,中诚信证评于2016年11月7日评定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评定“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等级为AA+。
十五、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六、因本次债券申报、审核和发行阶段涉及年度跨越期且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相应地对原封卷稿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公告文件中涉及文件名称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其他相关申请文件和签署协议,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将继续有效。
释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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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AFU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33亿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邮编:350003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成立日期:1988年6月9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50000158143546X
联系电话:0591-88017334
传真:0591-87803482
网址:www.hfzq.com.cn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及核准情况
2015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公司债发行规模的议案》;2015年9月29日,公司股东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进一步通过了《关于扩大公司债发行规模的议案》。该议案授权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四倍,且发行后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其中,公开发行公司债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
2016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06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采用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起息日:2016年11月21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本金兑付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方式:发行方式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1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账户监管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订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发行人在账户监管人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收款和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银行帐号:116030100100129302
大额行号:309391000062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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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三、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唐庭、段少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电话:(86) 0591-83376188、(86)021-20655952
传真:(86) 021-20655121
邮政编码:20012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方任斌
项目组成员:梁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20楼
电话:021-38565891
传真:021-38565895
邮政编码:200135
(三)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州市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3楼
负责人:蔡仲翰
联系人:范文
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3楼
电话:13763830386
传真:0591-87563807
邮政编码:350001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云鹤
联系人:吴志辉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电话:020-37600380
传真:020-37606120
邮政编码:310007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吴承凯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电话:021-80101705
传真:021-510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户监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营业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138号
负责人:潘霖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138号
联系人:林芳
电话:0591-87896019
传真:0591-87896019
邮政编码:350001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负责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33.71%的股份,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同时持有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7.98%的股份,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413-1号),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正面
证券行业日益规范,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密集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日趋严格的监管力度,对树立证券行业从业规范和防范各类风险发生等具有显著意义。较前几年而言,证券行业规范性和透明度大幅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及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行业整体信用质量明显提升。
良好的股东背景支持。在福建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公司股权回归福建省属企业,前三大股东均隶属于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实力雄厚,在福建省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资源调配能力,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公司于2016年7月获得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现金增资16.5亿元,自有资本实力有所增强。
业务多元化发展良好。近年来公司接连取得资产管理、转融资、证券承销与保荐及企业债主承销等多项业务资格,现已基本步入全牌照券商行列。公司投行、资管及两融业务等多业务条线实现较快发展,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收入结构得到初步优化。
2、关注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市场信心不足。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继而传递至证券市场,尤其在2015年下半年我国股票市场遭遇了巨幅震荡,导致市场信心不足,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影响较大,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收益分化明显。此外市场的剧烈波动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亦产生较大影响,2016年证券公司收入增长将承压。
整体经营对市场行情较为依赖。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增幅较大,但公司现有经纪业务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对市场环境有一定依赖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评级所应用的具体标准、方法和程序;本次评级所应用的模型以及相关评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和审慎性说明;
中诚信证评在履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职责基础之上,根据本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方法,通过对评级资料进行深入、审慎分析,主要从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业务运营,以及公司资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公司的信用品质进行了考察。由评级项目小组初步拟定信用评级报告及建议信用等级,并在严格执行“报告审核——信用评级委员会表决”的评级程序后,得出相应的评级结论。
中诚信证评经过多年的评级实践及评级研究,已形成了覆盖多个行业的系统的评级方法体系。具体到证券行业,中诚信证评主要从六大类评级因素对其信用品质进行考察评估,六大类评级因素主要包括:1、规模及多元化;2、运营能力;3、财务政策;4、财务实力;5、其他定量因素(主要风险监控指标)6、其他定性因素。上述六大评级因素共包括24个次级指标,主要包括总资产、净资本、营业总收入、业务及管理费用率、净资产收益率、净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总债务/ EBITDA 、EBITDA利息倍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总债务、净资本/净资产、净资本/负债、管理水平、外部支持等。
中诚信证评根据重要性原则赋予上述六大评级因素(包括其下的 24个次级指标)相应的权重,并对每一个次级指标设定相应的级别映射区间(每个指标的评级结果不一定会与实际评级结果一致,有些情况下甚至会有较大的差异,实际评级结果是综合所有因素所得出来的结果。)。同时,指标所映射级别的分值与对应的权重相乘,加总得出的分值将对应最终的级别,由此得到一个初步的评级结果。此外,中诚信证评在评级过程中还将定性考虑其它影响信用品质的重要因素(如股东支持、行业政策、行业现状、战略规划、或有义务等),对模型映射的初步信用评级结果进行修正,以确定最终的信用等级。中诚信证评根据上述证券行业评级方法及模型开展证券公司的评级工作。
2、级别情况说明;
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遵循《证券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充分现场尽职调查、勤勉尽责的基础上,根据中诚信证评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进行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的整理以及评级报告的撰写、分析。经过相关业务流程后将材料提交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上会表决,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了华福证券及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中诚信证评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系中诚信证评在多年展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与资本市场其他评级机构的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之间系相互独立的,故可能在评级结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在华福证券以及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的授予中,定量数据分析方面,从规模及多元化来看,华福证券具有券商业务全牌照,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收益以及融资融券业务等,收入结构逐步优化。近年来随着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的开展,公司收入保持逐年稳定增长,来源趋于多样,2013-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86.2%,同期公司资产规模也保持快速增长,由2013年末的86.94亿元增长至2015年末的 394.69亿元,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增长至 487.89亿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3-2015年,公司净资本收益率分别为13.82%、26.40%和55.55%,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中2013年和2014年均列行业第4名,2015年位列行业第1名。从财务政策来看,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总债务/ EBITDA指标虽然随公司对外融资规模增长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合理水平。从财务实力来看,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总债务等指标整体表现较好,公司良好的获现能力对债务及利息支出形成较好覆盖。从风险监控指标来看,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指标均高于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监管标准,反映出公司较高的资产质量和安全性。
其他定性因素方面,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华福证券良好的股东背景、“银证合作”的特色化发展战略等对其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股东背景来看,在福建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2010年公司股权回归福建省属企业,主要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均隶属于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实力雄厚,在福建省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资源调配能力,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公司于2016年7月获得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现金增资16.5亿元,自有资本实力有所增强。从发展战略来看,公司积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利用兴业银行丰富的客户资源搜寻目标客户,在客户开发、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银行等方面深入开展业务探索及合作,为实现业务的突破和转型创造了良好条件。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以及投行业务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盈利能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评级过程中,中诚信证评亦充分考虑到国内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对市场行情较为依赖,以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导致证券公司收入增长承压等不利因素可能对其整体信用水平造成的影响。
基于上述因素综合考虑,中诚信证评于2016年11月7日评定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评定“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等级为AA+。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截至2016年9月,公司的同业拆借拆入(拆出)限额已从16亿元增至22.3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拆入额度22.39亿元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拆出额度22.39亿元人民币。
2015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5]335号),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11亿元,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8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部清偿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300亿元。
(二)与主要客户往来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1、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15年1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8.5亿元,债券期限5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6.9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债券仍在存续期,余额8.5亿元。
2016年2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期限4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4.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债券仍在存续期,余额10亿元。
2016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期限4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3.9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债券仍在存续期,余额10亿元。
2016年6月14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9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67%,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债券仍在存续期,余额9亿元。
2、次级债券发行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次级债券”,发行规模7.8亿元,债券期限4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6.8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该期债券已于2015年12月29日由公司提前赎回并偿还本息。
2015年2月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规模9亿元,债券期限4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6.5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该期债券已于2016年2月6日由公司提前赎回并偿还本息。
2015年3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债券期限4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5.7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该期债券已于2016年3月18日由公司提前赎回并偿还本息。
2015年7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发行规模12亿元,债券期限为永续,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6.1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债券仍在存续期,余额12亿元。
3、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13年8月29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3]623号),对发行人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2014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283号),确认发行人提交的备案材料符合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规定,核定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1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一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如下:
2014年11月24日,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6亿元,期限90天,票面利率4.5%。该短期融资券已于2015年2月19日到期并偿还本息。
2015年2月15日,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5.5亿元,期限90天,票面利率5.2%。该短期融资券已于2015年5月14日到期并偿还本息。
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6亿元,期限90天,票面利率3.0%。该短期融资券已于2015年8月16日到期并偿还本息。
依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各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评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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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至201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一年多的时间以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的不断完善、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提升,大幅提高了公司的净资产和净资本水平,因此,本次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以18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为18亿元,占发行人2016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33.36%,未超过40%,符合规定。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下述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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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5)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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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情况
(一)公司前身设立、增资情况
1988年6月9日,公司的前身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的批复》(闽银[1988]103号)批准成立。
1991年8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性公司撤并留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0]84号)和《证券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0]254号)的精神以及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增资至1,000万元人民币,并申请重新登记和换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1997年3月1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增加资本金的批复》(非银证[1997]4号)批准,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1亿元。
(二)2003年4月,公司增资改制
2003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98号)批准:(1)公司按照《公司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注册资本由1.1亿元增至5.5亿元,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5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闽华兴[2003]验字B-004号)审验;(3)公司增资改制后更名为“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2005年1月,公司股东变更
2005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8号)批准,公司7家信托投资公司股东变更为转制后的企业单位。
(四)2005年12月,公司第一次股权变更
2005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59号)批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闽侨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
(五)2006年9月,公司第二次股权变更
200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11号)批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受让联华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原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占出资总额7.7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泉州市闽侨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占出资总额7.21%)。
(六)2006年11月,公司第三次股权变更
200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无异议的函》(闽证监函[2006]151号)批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受让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占出资总额0.97%)。
(七)2007年2月,公司第四次股权变更
2007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收购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函》(闽国资函规划[2007]38号)批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受让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占出资总额0.98%)。
(八)2010年12月,公司第五次股权变更
2010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07号)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闽证监函[2010]354号)批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予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华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1年8月更名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2011年12月,公司股东变更
2011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核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闽证监机构字[2011]110号)批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福建投资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权。
(十)2016年7月,公司增资情况
2016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华福证券股东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留存的可分配利润提取11亿元同比例转增为股东出资额,转增后股东出资额从现在的5.5亿元扩大至16.5亿元;在此基础上,全体股东对公司按出资比例进行现金增资,增加股东认缴出资额至33亿元的增资方案。7月20号,华福证券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手续。7月25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7月27日,公司向福建证监局履行了增资事项的行政报备手续,并取得了监管部门的回执。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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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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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公司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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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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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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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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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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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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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核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于2003年引进控股股东广发证券后,为避免与广发证券之间的同业竞争进行了业务调整,调整后公司主要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不再经营投资银行等业务。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在福建省内积累了大量经纪业务客户,经纪业务在省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自营业务方面,公司自营规模较小,且波动较大。
2010年底,公司股权回归福建省属企业之后,公司明确了全牌照经营的战略方向,相继取得投行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投资银行业务已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团队,并已开展私募债、IPO辅导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依托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通道业务发展迅速,实现管理资产规模的快速提升。同时,公司也积极筹备和开展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和质押回购等信用类业务,信用类业务依托传统经纪业务的基础获得了快速发展,有望成为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另外,公司成立了两家全资子公司开展创新投资业务,成立了一家控股基金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等。
受资本市场影响,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呈上升趋势,2013-2015年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6.37亿元、10.01亿元和23.76亿元。其中,2015年经纪业务收入相比2014年增长137.36%,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69.57%。近年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收入逐年上升,2013-2015年分别实现收入1.40 亿元、 2.28亿元和4.57 亿元,其中,2015年证券投资业务收入相比2014年增长100.44%,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13.41%。2015年投行业务收入1.98亿元,占比5.81%。 2015年其他业务收入3.83亿元,占比11.21%。
2016年上半年度,受二级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2.77亿元,其中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投行业务和资管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4.90亿元、0.16亿元、1.42亿元和1.44亿元,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38.39%、1.23%、11.15%和11.2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以及2016 年 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3-2015年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健审[2014]7-66号、天健审[2015]7-78号和天健审[2016]7-180号。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会计信息主要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 1-6月财务会计信息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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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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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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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衍生金融负债+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期末应付债券+期末应付短期融资券+期末长期应付款+期末次级债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券+应付款项)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券+应付款项)
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全部债务比EBITDA =全部债务/ EBITDA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二)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公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中国证监会第55号令)、《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8号)、《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6号)以及《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7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本及相关监管指标。
最近三年母公司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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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公司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均优于监管指标,资产质量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根据目前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本次开行债券募集资金初步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
2、扩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规模;
3、提高创新型自营投资业务规模;
4、其他资金安排。
三、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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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约定,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或用于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将由发行前的85.15%增加至发行后的85.50%。增加了0.35个百分点,但同时公司长期债务占比得到了提升,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使用的稳定性,公司的债务结构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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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创新转型发展
随着公司加快创新步伐,寻求转型突破,逐渐改变通道主导下的传统盈利模式,大力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寻求新的盈利模式,势必将加大对业务的投入。公司全面推进综合金融业务,搭建多层次综合金融产品体系,加强金融产品设计及引进,将存在较大资金投资需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保证上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发行人指定的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本息偿付,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以有效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发行人、账户监管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订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发行人在账户监管人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收款和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银行帐号:116030100100129302
大额行号:30939100006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清单如下:
(一)发行人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三)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报告;
(五)法律意见书;
(六)资信评级报告;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联系人:唐庭、段少恒
电话:0591-83376188、021-20657952
传真:021-20655121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20楼
联系人:方任斌、梁华
电话:021-38565891
传真:021-38565895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
签署日: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