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06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5 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50.11亿元 (2015 年 12月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9.46 %(扣除代买卖证券款);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7.70亿元(2013年、2014 年和 2015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900 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80%-3.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6年11月16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2016年11月 17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11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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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采用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起息日:2016年11月21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本金兑付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方式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1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账户监管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订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发行人在账户监管人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收款和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银行帐号:116030100100129302
大额行号:309391000062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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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80%-3.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1月16日(T-1日)14:00-16:00间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0 张)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1月16日(T-1日)14:00-16:00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68583076;电话:021-38565727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1月1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含9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1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于2016年11月16日(T-1日)16: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
(1)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68583076;电话:021-38565884\5885\5886\5560。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1月21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华福G2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合格投资者未能在2016年11月21日(T+2日)15:00之前缴足认购款,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合格投资者的认购。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402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四、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唐庭、段少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电话:(86) 0591-83376188、(86)021-20657952
传真:(86) 021-20655121
邮政编码:20012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方任斌
项目组成员:梁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20楼
电话:021-38565891
传真:021-38565895
邮政编码:200135
发行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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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9亿元(含9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0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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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7,000万元(即8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6,000万元(即5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1,000万元(即3000万元+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95%,但高于或等于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90%,有效申购金额为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申购传真:021-68583076;咨询电话:021-38565727 。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