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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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4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6年11月11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董事胡跃飞、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共9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陈心颖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姚波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姚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之江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之江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述任职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一致同意本议案。

何之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何之江先生简历

何之江先生,1965年出生,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任青岛建工学院外语教研室教师;1989年9至1992年7月,于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2001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外汇资金处交易员、纽约分行资金部高级交易员、山东省分行外汇资金处主任科员、法兰克福分行资金部副经理、经理;2001年9月至2007年1月,历任招商银行资金交易中心副主任、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资金总监、首席资金执行官;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常务副行长、行长。

何之江先生与平安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