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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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9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1月9日,东方润澜将其持有的我公司16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1年。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66%,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东方润澜为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东方润澜为东方投控全资子公司,东方投控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制的公司,鉴于东方投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我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润澜及东方投控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公告日,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68,34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东方润澜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97,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4.77%,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