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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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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2016-07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德康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伟平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汪为民先生和独立董事濮文斌先生、赵苏靖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缪跃英女士因事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吴建国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张群言女士因出差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个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2,关联股东陈德康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廖学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附: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简介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简介:

潘煜双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教授、财务学专业博士。作为国家特色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优势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浙江省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先后在《会计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2部,出版教材3本,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主持教育部、国家科技部、省自然基金、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等省部级课题9项(3项重点)。曾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嘉兴市会计学会副会长等,嘉兴学院商学院院长;现任浙江钱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萍平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从事企业管理教学与研究二十余年,主持省市级课题多项,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获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浙江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杭州市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杭州市先进教师。曾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作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获得执业律师资格。2002年8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16:3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伟平先生、汪为民先生、王春燕女士,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徐萍平女士、董作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徐洪胜先生、冯晓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吴建国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缪跃英女士因事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群言女士因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同意由独立董事徐萍平女士、董作军先生,董事陈德康先生、王友昆先生、汪为民先生组成战略委员会,陈德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徐萍平女士,董事胡正国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由潘煜双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董作军先生、潘煜双女士,董事陈德康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由董作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徐萍平女士、潘煜双女士,董事陈伟平先生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徐萍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至2018年5月19日。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