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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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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6年11月11日、11月14日和11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参股的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一)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温州博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于2016年9月9日首次披露交易报告书草案,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该通知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在规定时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与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瑞鼎紫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占有10%的合伙份额。2016年10月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披露了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的信息。

目前,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筹划收购“太平洋制罐集团”旗下公司股权之事宜,交易对方为:Pacific Can Southeast Company Limited(注册于毛里求斯)和太平洋制罐(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交易标的为太平洋制罐(漳州)有限公司、太平洋制罐(北京)有限公司、太平洋制罐(武汉)有限公司、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等4家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4家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太平洋制罐(漳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3日,住所为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余灼强,股东Pacific Can Southeast Company Limited持有其100%股权。

2、太平洋制罐(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8月16日,住所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余灼强,股东太平洋制罐(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太平洋制罐(武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住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汇通大道9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6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余灼强,股东太平洋制罐(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2日,住所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八路,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34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余灼强,股东太平洋制罐(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4家目标公司均从事两片铝质易拉罐的生产和销售,为饮料包装包括啤酒、软饮料、果汁和茶等提供灵活的包装方案。

目前,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就收购协议与交易对方进行商谈过程中。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温州博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参股的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筹划对太平洋制罐集团旗下公司的收购事项目前正在商谈中,能否达成收购协议尚无法确定。

假设后续能够达成收购协议,短期内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将有助于本公司成功并购优质项目,为本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筹划事项如有重要进展,公司及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深交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7日披露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其中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5%—75%,变动区间为16,474.21万元—23,063.90万元。截至目前,该经营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或者调整的情况。

4、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