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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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9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016年11月15日下午15:00 。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965,710,78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人,所持(代表)股份689,839,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4333%。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75,943,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39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13,895,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940%。;

3、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共33人,所持(代表)股份178,131,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4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4,235,7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13,895,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940%。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王凤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89,71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

反对7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弃权44,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178,009,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8%;

反对76,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

弃权44,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Spigot,Inc.经营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89,71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

反对121,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178,009,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8%;

反对121,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89,711,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

反对8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弃权44,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178,003,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4%;

反对8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5%;

弃权44,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王凤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1月 16 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9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参会董事5名,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熊贵成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现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2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该笔借款已于2016年3月15日收回。2016年11月14日,公司以借款发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的标准收回公司应得利息,共计人民币61,972.60元。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99)。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逐层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Spigot交易对方签订的《Spigot,Inc.股权购买协议》的相关条款,公司通过对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38,000,000.00美元,由智度香港向智度互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互动”)增资137,232,037.97美元来支付对Spigot现金收购的部分价款。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逐层增资的公告》(2016-100)。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12月2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6-10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9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2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该笔借款已于2016年3月15日收回。2016年11月14日,公司以借款发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的标准收回公司应得利息,共计人民币61,972.60元。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99)。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逐层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Spigot交易对方签订的《Spigot,Inc.股权购买协议》的相关条款,公司通过对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香港”)增资138,000,000.00美元,由智度香港向智度互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37,232,037.97美元来支付对Spigot现金收购的部分价款。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逐层增资的公告》(2016-10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下午15:00~2016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逐层增资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布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逐层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0371-55139520

传真号码:0371-55139521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王科芳 薛俊霞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