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6-06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350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发布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62)。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各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落实。目前反馈意见落实和答复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但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以上事项的完成仍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鉴于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12月7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核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