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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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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6-99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6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公司正在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核实,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6日开始停牌。公司将尽快按照《问询函》要求向有关方面核实,待完成核实后公司将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及股票复牌公告。

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有关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16-100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媒体报道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6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你公司合资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或正处于‘离婚’前期,在去年以来业绩大幅下降的压力下,辉瑞方面正考虑撤资,清算离场”“一年内接连替换了两位CEO,包括CEO、CFO、销售副总裁在内的不少重要岗位成员也接连辞职”等。同时,近期你公司公告,多名监事、独立董事相继提出辞职。

鉴于上述情况,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披露:

一、媒体报道,业内很多人都已听说这一事宜,分手形式将是辉瑞方面撤资,海正辉瑞今后或将吸收成为海正药业的一个事业部门或是子公司。辉瑞已向不少咨询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开始清算离场价值等。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1)上述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属实,海正辉瑞是否存在股东辉瑞方面考虑撤资或其他终止相关合作的情形;(2)如果媒体报道属实,请披露双方是否已就辉瑞撤资等事项进行谈判磋商以及谈判磋商的具体时间、结果、目前进展情况等;(3)如果媒体报道属实,请结合海正辉瑞对你公司的收入、利润贡献等,披露辉瑞撤资的原因、对你公司和海正辉瑞的具体影响,以及你公司后续的具体应对安排和处理措施;(4)如果媒体报道不属实,合作双方后续是否可能发生分手或终止合作,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二、媒体报道,海正辉瑞内部也已出现了巨大的矛盾与分歧,海正辉瑞原研产品“特治星”供货不足就是一个重大信号等。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1)媒体报道是否属实;(2)目前“特治星”产品的供货情况;(3)去年以来,“特治星”供货不足是否与媒体报道的辉瑞拟撤资事项有关,以及如辉瑞撤资将可能对海正辉瑞 “特治星”产品供货产生的影响。

三、媒体报道,海正辉瑞一年内接连替换了两位CEO,包括CEO、CFO、销售副总裁在内的不少重要岗位成员也接连辞职。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如是,请披露海正辉瑞高管连续变动的原因,并说明目前海正辉瑞经营管理层是否稳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四、请你公司自查核实并披露,你公司及海正辉瑞相关人员,近期是否就上述媒体报道涉及的相关事项接受投资者、机构或媒体等的调研采访以及调研采访的情况。

五、根据你公司公告,自2016年4月29日起,由董事长白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6年9月30日,监事徐学土、陈莉菲、金红顺辞去监事职务;2016年11月12日,独立董事章程、吕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你公司长期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而未能聘任专职董事会秘书的具体原因,以及后续解决措施;(2)请结合你公司近年利润大幅下滑、近期监事和独立董事频繁辞职、信息披露不准确等情况,补充披露你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健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是否仍有效,以及后续的完善解决措施。

请你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之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