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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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
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89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下达(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布了临2016-053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告》,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经法院决定,云维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审议表决《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详见2016年11月1日公司发布的临2016-077号《关于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按法院要求,云维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顺利召开,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人通报债权申报及审查确认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共有106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107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5,971,810,643.73元。上述申报债权中,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共计105笔,确认债权总金额为4,983,989,839.28元。其中,担保债权1笔,确认金额66,056,920.00元;普通债权100笔,确认金额4,893,667,541.13元(其中641,758.54元债权人申报为税收债权,管理人确认为普通债权);税收债权2笔,确认金额18,120,690.82元;社保债权2笔,确认金额6,144,687.33元。管理人初步审查不予确认的债权总金额为284,540,750.16元。还有703,280,054.29元已申报普通债权因债权人证据材料不足仍需补充、主债务人债务尚未到期担保责任尚未达到履行条件、正在进行财务对账、诉讼未决等原因管理人尚未作出审查结论,暂时不予确认。

二、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

债权人会议由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担保债权组

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为66,056,920.00元,到会有表决权的财产担保组债权人1家。担保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1家,代表债权金额66,056,920.00元。《重整计划(草案)》的担保债权组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担保债权组总人数的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担保债权组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税收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超过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为18,120,690.82元,到会有表决权税款债权组债权人2家。税款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2家,代表债权金额18,120,690.82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组人数占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组总人数的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组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超过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债权总额为9,341,084.96元。职工代表大会已授权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债权人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职工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代表债权总金额9,341,084.96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职工债权组人数占出席会议的职工债权组总人数的100 %,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组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职工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超过职工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普通债权组

云维股份普通债权总额5,596,947,595.42元,到会有表决权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90家。普通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81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715,306,040.75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组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总人数的9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普通债权组总人数的半数;代表债权额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84.25%,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各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鉴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00召开的云维股份出资人组会议中,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管理人将及时向昆明中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昆明中院经审查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9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下达(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布了临2016-053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经昆明中院决定,云维股份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0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详见2016年11月1日公司发布的临2016-078号《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发布的临2016-087号《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按法院要求,云维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00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1号会议厅顺利召开,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2人,代表股份364,416,0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16,235,000股的59.14%。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361,294,5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人,代表股份3,121,4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1%。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计同意363,736,407股,占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反对679,600股,占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投票同意4,220,847股,占该类投票股数总额的86.13%;反对679,600股,占该类投票股数总额的13.87%;弃权0股,占该类投票股数总额的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云维股份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将及时向昆明中院提交批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昆明中院经审查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将裁定批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如果公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