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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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0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亲自参加表决的人数为14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庆华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工作,尽快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拟修订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对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的本次债券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1、将承销方式由“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变更为“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将募集资金用途由“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6 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1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

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和201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加快推进本次债券发行工作,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拟调整原发行方案中所涉及的承销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发行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的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的部分条款调整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中的承销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

1、 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 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二、 调整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中的承销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

1、 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 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发行条款不变,仍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准。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披露本次债券发行的进展情况。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