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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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7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4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35%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于2016年10月27日完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发布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根据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少数股东)与公司签署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1)泰山石膏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即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过渡期间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亏损由泰山石膏少数股东按照其在泰山石膏的持股比例承担;(2)标的资产交割后,由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对泰山石膏进行专项审计,确定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如存在亏损,则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应当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应当承担的亏损金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年4月30日,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且考虑财务报表编制规则,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具体确定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泰山石膏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6年1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 16563号),确认泰山石膏过渡期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796.23万元。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泰山石膏过渡期损益归属安排,泰山石膏过渡期所产生的上述收益由公司享有,交易对方无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备查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 16563号)。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