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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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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7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期限届满时(即2016年11月17日到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6-038)、(临2016-039)、(临2016-042)。

本公司分12批次,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详见下表。

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7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其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 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 m2和343个地下车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47,105,100.00元(最终成交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兄弟企业,交易双方互为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76)。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上表决时,朱继根、季旅青两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7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述议案(一)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前已对上述议案(一)的相关事项知晓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 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7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洪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其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 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 m2和343个地下车位。

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7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

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其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 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 m2和343个地下车位。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成交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47,105,100.00元(最终成交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本次交易的出让方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受让方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兄弟企业,互为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上审议时,关联董事朱继根、季旅青回避了表决。

●过去12个月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牛奶集团未发生交易。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较大影响,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净利润,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

●本议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金山房产”)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 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 m2和343个地下车位。受让方为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牛奶集团”)。现拟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成交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47,105,100.00元(最终成交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是牛奶集团,与上市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兄弟企业,交易双方互为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牛奶集团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仅此一项,累计计算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出让方

1)出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类 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卫二路429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骥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5月4日

营业期限:1996年2月15日至2021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商品房出售,房产经营,住宅小区综合开发,房地产经营咨询,建筑、装饰工程,通讯器材,房屋修缮装璜,市政工程,配套建材,房屋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山房产100%股权。

2)出让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出让方金山房产主要经营商品房出售、房产经营业务,2013至2015三年主要业务收入分别为94993.13万元、100436.25万元、14908.70万元。

3)出让方金山房产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4)出让方金山房产201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63755.54万元,资产净额为22743.83万元,营业收入为14908.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86.70万元。

2、受让方

1)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枫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钱瑞新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6月2日

营业期限:1997年6月2日至2047年6月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橡胶制品、畜牧机械、乳品食品加工机械、塑料及纸质包装容器,饲料销售,从事牛奶、奶牛领域内的科研和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受让方牛奶集团于2015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主要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因此2015年度主要业务收入与2013、2014年度无可比性。

3)受让方牛奶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1)交易标的名称:金山房产所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 8 街坊 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 m2(最终以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和343个地下车位。

2)本次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2、权属状况及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金山新城核心地段,北至龙皓路,南至龙轩路,西临蒙山北路,东面为天然河道。项目开发物业共15幢商业配套,为8幢2层、5幢3层、1幢5层及1幢17层的商业物业。项目紧邻金山区行政中心,周边生活配套完善,交通便利,教育、医疗资源成熟,金山国际幼稚园、金山小学、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近在咫尺。项目占地共 38,391.00 平方米(38/5、38/6 丘),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3,439.35 平方米。本项目用地为商住用地。主要建设功能为:住宅、商业及相应配套设施。

项目中房产共计可售面积73,013.51平方米及343个地下车位,可出售面积按房地产权证确认(编号:沪房地金字(2016)第017351 号、沪房地金字(2016)第017352号、沪房地金字(2016)第017354 号、沪房地金字(2016)第017355号),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该可售车库共343 个。

商业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分1、2期开发,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已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二)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除实行政府确定指导价之外,还优先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受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0049005)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山房产所持有的所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 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 m2和343个地下车位进行了评估,并于2016年10月21日出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886143号)《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在对评估标的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出评估结论:在假设完全产权限定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市场状况下的不含税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047,105,10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出让方为金山房产;受让方为牛奶集团。

(二)交易标的:

金山房产所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38/5、38/6丘万盛金邸商业项目,可出售物业建筑面积为73,013.51m2及343个地下车位。

(三)交易价格:

交易标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授权成交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47,105,100.00元(最终成交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四)协议生效时间与条件:

交易双方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网签。

(五)交易约定

1、受让方将交易金额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划给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交易双方办理网签手续;

3、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将本次交易的标的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六)受让方支付款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已对受让方牛奶集团付款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风险。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较大影响,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净利润,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议,并且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山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其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在董事会上审议时,关联董事朱继根、季旅青回避了表决。

4、本次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晖明、周国良、杨国平、史剑梅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净利润,降低资产负债率,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2016-07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张智刚 董事长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香山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日

至2016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7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75)。

2、 特别决议提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 199 号光明地产大厦 13 楼董(监)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70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3、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