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6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事宜。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方大炭素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年12月6日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6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谨对过去一年担任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衷心感谢。
天职国际成立于1988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等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7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方大炭素”),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葫芦岛方大炭素公司基本情况
葫芦岛方大炭素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经营范围:石油焦、针状焦、焦炭、炉料、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营,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9月30日,葫芦岛方大炭素总资产为3,437.33万元,净资产为3,437.33万元,净利润为454.6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葫芦岛方大炭素。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葫芦岛方大炭素公司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6- 07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6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6日
至2016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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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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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华东、张爱艳
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真:0931-6239221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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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