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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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6-166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7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通知,复星集团于2016年11月16日至17日增持了本公司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11月16日至17日,复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竞价买入方式以均价港币约23.97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570,000股,分别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即403,284,000股,下同)的约0.14%和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14,512,045股,下同)的约0.02%;增持总金额港币约1,366万元,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209万元。

本次增持前,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926,205,264股股份(均为A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8.36%。

本次增持后,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926,775,264股股份(其中:926,205,264股A股股份、570,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8.38%。

二、增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根据复星集团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3日及2016年11月10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集团拟自2016年1月28日起算12个月内通过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1月28日、2016年8月29日及2016年8月31日分别已增持的2,811,950股、1,502,000股及1,250,000股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6年11月7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314,075,364股,下同)的2%(含2016年1月28日、2016年8月29日及2016年8月31日已增持的A股股份)。

以上增持计划及各次增持情况(不包括本次增持)详见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5)、《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23)、《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26)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65)。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集团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2,536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6,133,950股股份(其中:5,563,950股A股股份、570,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2016年11月7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27%。

三、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复星集团承诺,复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复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6-167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合信”)收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合信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三路12号;(生产车间:固体制剂车间)

认证范围:片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头孢菌素类)

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日

证书编号:SC20150018

二、GMP证书所涉的生产车间情况

本次《药品GMP证书》认证生产车间为固体制剂车间,包括头孢菌素类的片剂、硬胶囊剂及干混悬剂三个剂型,累计投入约人民币190万元。

三、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

注:2种制剂的2015年销售数据来源于IMS MIDASTM资料(由IMS Health提供,IMS Health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获得《药品GMP证书》,是在原《药品GMP证书》到期的同时,根据生产许可范围变化对原车间进行局部改造后的再认证,无生产能力扩充。上述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通过GMP认证并获发《药品GMP证书》,不会对本集团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投产及未来投产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