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6-02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邢国龙董事、葛彬林董事、吴洪伟董事、任永平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此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6-025号公告);
二、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赣州分厂建设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6-026号公告);
三、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6-027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6-025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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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章程》做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6-026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实施赣州分厂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赣州分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赣州项目”)
● 投资金额:75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进度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本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加快南方地区载货汽车市场拓展,实现全国战略布局,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拟在江西省赣州市成立凯马汽车赣州分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和轻型载货汽车项目。
二、赣州项目的基本情况
赣州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将通过设立非独立法人凯马汽车赣州分公司实施建设,总投资75000万元,拟新征土地约930亩,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及生产辅助设施,设计产品产能为5万辆新能源汽车、轻卡和微卡,建设期18个月,项目资金由凯马汽车自行筹措。
凯马汽车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01%股权。凯马汽车是山东省机械工业百强企业,主导产品有“凯马”“聚宝”“奥峰”牌载货汽车等,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产品品种达700余个。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凯马汽车总资产21.43亿元,净资产8.38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049万元。
三、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赣州分厂建设项目(二)建设方式:设立非独立法人凯马汽车赣州分公司,实施赣
州项目建设。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情况:新征土地约930亩,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及生产辅助设施,设计5万辆新能源汽车、轻卡和微车的产品产能。
(四)项目建设期:约18个月。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75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凯马汽车自行筹措。
四、投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与对策
根据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实施需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及国家主管部门进行必要及时沟通,努力完成项目备案,公司将根据主管部门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二)市场风险及对策
因整车市场同类车型较多,竞争激烈,本项目载货汽车销售前景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市场变化跟踪,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投放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调整销售策略。
(三)技术风险及对策
公司生产经营载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工艺相对成熟,采用既有的配套体系,风险较小。实施该项目,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工艺验证和试验,争取外部资源的协作和支持,确保项目技术和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四)进度风险及对策
项目所需的设备数量较多,安装调试周期较长,进度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细化实施方案,实行精细化管理,精心做好各项前期准备,优化组织,做好预备方案,确保项目按进度要求实施。
五、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载货汽车的市场拓展,逐步实现全国战略布局,将有利于公司核心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项目建成达产后,必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以及发展后劲带来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16-02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5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公司62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5日
至2016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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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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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2日1月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6楼601室
联系人:周丽 电 话:021-62036446
传 真:021-62030851 邮 编:200063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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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