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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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6年度付息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6——041

债券代码:112051 债券简称:11报喜02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6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11报喜02”将于2016年11月24日支付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3日期间的利息7.4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3日,凡在2016年11月2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11205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本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7.40%不变)。

5、起息日:2011年11月24日。

6、付息日: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7、担保情况:无。

8、最新信用级别情况: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6]574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付息期票面利率为7.40%,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7.40元,每手“11报喜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9.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6.60元)。

三、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资金到账日

1、债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3日。

2、付息除息日:2016年11月24日。

3、付息资金到帐日:2016年11月24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40%。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1月24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1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报喜02”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发行人证券部办公室,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机构

1、发行人: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联系地址: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园六楼证券部

联系人:方小波、谢海静、包飞雪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转8899

邮编:325105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6号楼3层

联系人:江珊

联系电话:010-64818575

传真:010-64818501

邮编:10010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邓虹

电话:0755-21899323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8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577—67315986-8899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园区证券部

邮编:32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