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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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6-04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11月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从即日起公司董事长高祥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华先生:男,46岁,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计财部部长。曾任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综合主管,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主任,太钢不锈计财部副部长。李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