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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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加
“2016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加

“2016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联系,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重庆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16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将于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互动平台(http://www.p5w.net)参与交流。

届时,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将参加本次活动,并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等投资者所关心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1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补充《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第十二条因笔误,遗漏“已按照本条第(三)项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的对外捐赠,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条款,具体补充如下:

制度除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更新后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更新版)》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2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分别于2016年8月30日和2016年 11月8日与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公司”)签订了《锌精矿供销合同》,累计合同金额约4.7亿元,具体如下:

1、2016年8月30日签订合同情况。履行期限:从2016年8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合同金额约2.6亿元 (具体以实际供货结算额为准);

2、2016年11月8日签订合同情况。履行期限:从2017年01月0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合同金额约2.1亿元(具体以实际供货结算额为准)。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1、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合同当事人: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亚建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锌及其它有色、黑色金属和能源矿产等的冶炼、开采、选矿、加工,矿产品销售;硫酸生产、运输、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矿产资源勘查及其信息、技术服务,住宿餐饮业务(仅限分支机构),余热余压发电、销售;金银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不动产的投资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机电设备的销售、租赁;化工产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

关联关系:紫金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3、履约能力分析

紫金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结合该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该公司的良好信誉,公司董事会认为紫金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2016年9--12月份锌精矿供销合同主要内容

签订日期:2016年8月30日

有效期: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供方: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计价方式:以需方上期所ZN1612合约的实际操作价格(P)作为基准价,且P不得低于18000元/吨,即合约价格在18000元上方需方即可自由交易,录得期货交易数量及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未操作数量以供货当月上海有色网1#锌月平均价为基准价。(作价数量与供货时间先后顺序对应)

结算价= 基准价-{5300+(P-15000)×20%}元/金属吨,且根据货物品质作如下调整:

锌精矿以锌品位50%为计价基数,当Zn〉50%时,品位增加1%,价格增加20元/金属吨;当45%≤Zn<50%时,每减1%单价减20元/金属吨;当43%≤Zn<45%时,品位每减1%单价在45%的基础上减150元/金属吨;当40%≤Zn<43%时,品位每减1%单价在43%的基础上减200元/金属吨;当Zn〈40%时,需方拒收。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因需方期货操作,需占用保证金,此项预算约3000万/1万吨,由供方提供,并从上月货款中扣除。

2、2017年1--4月份锌精矿供销合同主要内容

签订日期:2016年11月8日

有效期: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4月30日

供方: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计价方式:以需方上期所ZN1702合约的实际操作价格(P)作为基准价,且P不得低于20000元/吨,即合约价格在20000元上方需方即可自由交易,录得期货交易数量及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2017年1月1日前未作价数量,供方另行安排销售;已作价数量与供货时间先后顺序对应。

结算价= 基准价-{5050+(P-15000)×20%}元/金属吨,且根据货物品质作如下调整:

锌精矿以锌品位50%为计价基数,当Zn〉50%时,品位增加1%,价格增加20元/金属吨;当45%≤Zn<50%时,每减1%单价减20元/金属吨;当43%≤Zn<45%时,品位每减1%单价在45%的基础上减150元/金属吨;当40%≤Zn<43%时,品位每减1%单价在43%的基础上减200元/金属吨;当Zn〈40%时,需方拒收。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因需方期货操作,需占用保证金,此项资金预算约2000万/1万吨,经双方约定由供方提供,并从上月货款中扣除。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016年9-12月供销合同金额约2.6亿元人民币,约占上一年度(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3.83%,合同的履行有利于稳定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

2、2017年1-4月供销合同金额约2.1亿元人民币,约占2016年度同期(1-4月)营业总收入的78.09%,合同的履行将有利于稳定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

3、本合同主要系公司规避销售价格下跌锁定利润而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

4、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约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履行,保证了公司同期的经营利润,但亦可能因市场价格再度上涨而损失超额利润。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东矿与紫金公司签署的2016年9-12月份《锌精矿供销合同》。

3、东矿与紫金公司签署的2017年1-4月份《锌精矿供销合同》。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