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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6-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6-03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接到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通知,莱钢集团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22.78亿元,第一年票面利率为3%,第二年为4%,第三年为5%。

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 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17年5月17日至2019年11月16日止换股期内,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A股股票。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