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9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50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5人,林复、胡昇荣、洪正贵、肖斌卿、汤哲新董事出席了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6人,吕冬阳、王华、江志纯、朱秋娅、季文章、沈永建监事出席了会议。
3、 公司副行长童建、束行农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汤哲新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维剑、顾晓春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6-051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期金融债券
发行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6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人民币200亿元,于2016年11月17日发行完毕。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1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30%,;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100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45%。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