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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11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桂平先生

3、出席及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财务顾问及2016年11月15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4、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东出席情况: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在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290,158,1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1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238,268,5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8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1,889,6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0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55,851,3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4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961,7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1,889,6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099%。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31,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24,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1 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2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定价原则及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3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4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5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6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7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8 股份的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9 股份拟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10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11 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12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1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71,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1,76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1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9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修订版)》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1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9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1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9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1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9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09,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2%;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2,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0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1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1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9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1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9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09,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2%;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2,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0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1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308,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2%;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8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1,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92%;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8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2%。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晓娥、韦 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