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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2016-07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发布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了解,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申请晨间紧急停牌。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99号),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21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对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核实和了解,在信息得到充分披露后再申请复牌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7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拟以总价款4,111万欧元收购意大利C.M.D Costruzioni Motori Diesel S.p.A.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约67%的股份,进入通用航空活塞式发动机产业领域。

针对上述情况,请公司就以下事项进一步补充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通用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的研发进度。公告披露,标的公司的两款通用航空活塞式发动机(汽油活塞式发动机和柴油活塞式发动机,以下简称航空发动机)尚在研发中,请公司补充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一)是否已完成高空台模拟实验;(二)是否已完成原型机的研制工作;(三)是否已进入型号机研制阶段;(四)是否已完成航空发动机的空中试验工作;(五)在航空发动机的研制工作中,是否存在技术障碍,如有请详细披露;(六)在航空发动机的研制工作中,尚有哪些关键节点仍未完成。

二、关于相关认证获取时点预计的依据。公告披露,标的公司预计将于2017 年2月获得设计单位资质认证,于2017年12月获得汽油活塞式发动机适航认证,于2020年获得柴油活塞式发动机适航认证。请公司补充披露做出上述预测的具体依据。

三、关于标的资产的估值。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4,500万欧元,系协商确定,且较标的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大幅增值168.11%。请公司补充披露:(一)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二)在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的过程中,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是否将标的公司的航空发动机业务作为主要考虑因素。

四、关于业绩承诺信息的准确性。公告披露,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EBITDA不低于1,000万欧元,但根据协议条款,仅在标的公司2016 年经审计的EBITDA低于900万欧元时,才会触发价格下调条款。请公司核实公告中有关业绩承诺的内容是否披露准确和完整。

五、关于交易对方的出售期权。公告披露,对于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33%的剩余股份,将按照交割日签署的股东协议以及出售期权协议处理,在满足约定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交易对方将有权在交割满五年后行使出售期权,按约定的价格和条件向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份。请公司补充披露协议中约定的具体先决条件,以及出售期权的行权价格等。

六、我部关注到,虽然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拟通过此次收购进入航空活塞式发动机产业领域,并大量描述了该产业领域的情况,但标的公司现有业务收入中并无来自于通用航空发动机的营业收入,绝大部分业务收入来自于汽车发动机加工业务,标的公司正在研发的航空发动机能否完成认证、能否生产销售并实现效益仍具有不确定性;根据公司以往信息披露情况来看,公司也未具备该领域的生产和经营经验。请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和评估相关风险是否提示充分,如有必要,请予以补充。

请你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前补充披露以上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后,公司将尽快回复上述问题并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