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6-04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年1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 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安排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本次融资租赁安排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就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达成意向。蚌埠公司将现有超薄玻璃生产线部分设备和零配件(以下简称租赁资产)出售予太平石化,而太平石化同意在租赁期内将租赁资产回租予蚌埠公司。在租赁期间,蚌埠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租赁资产,同时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向太平石化支付租金。租赁期结束后,在蚌埠公司结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履行完毕融资租赁合同其它义务的前提下,太平石化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人民币一元整转让予蚌埠公司。

本次融资租赁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租金支付采取不等额本金方式,共12期,起租日首期租金于二个月后收取,之后每季度支付一次。

太平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大央企共同出资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2014年10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在上海自贸区。太平石化是目前国内首期注册资金排名前三的租赁公司。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蚌埠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为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务的便利性,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急需。建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遵循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方式和方案的范围、原则内,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可订立、签署和批准蚌埠公司与太平石化的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合同及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日,公司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书面形式提议公司将上述议案内容以临时提案《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批准融资租赁安排,订立、签署及实施融资租赁安排下的合同的议案》方式,增加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增加临时提案并及时发布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2016-050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0日公告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9.94%股份的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年11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安排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本次融资租赁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49号)。

同日,公司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书面形式提议公司将上述议案内容以临时提案《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批准融资租赁安排,订立、签署及实施融资租赁安排下的合同的议案》增加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增加临时提案及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10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2月6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6日

至2016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及2016年11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