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3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6年11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2014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4年11月19日。经2014年1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5月19日。经2015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11月19日。经2015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5月19日。经2016年5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9日。
经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协商,拟对该项委托贷款进行再次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5月19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年利率3.92%,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质押或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6000万元。
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展期委托贷款公司不提供担保,利率符合市场行情,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预案》
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
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4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拟增加10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方便办理,拟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金额,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4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2011年12月1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1]576号文件批准筹建,于2012年6月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269号文件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2年6月11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1H237010001),2012年6月11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00004163)。
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5%;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山推工程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0.5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
法宝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为: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
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9亿元,利息不超过0.5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的结算费用,不高于公司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的最低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其中存款服务、信贷服务拟变更为: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
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1亿元,利息不超过1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其他内容不变更。
截止9月30日,最高存款余额未超过3.5亿元,信贷服务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4.78亿元,利息0.098亿元。
三、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预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预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4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向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承租工业厂房预计金额为2500万元、承租动能设备预计金额为300万元。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与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承租工业厂房及承租动能设备预计金额增加304.7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增加与关联人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该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内容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调整内容: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1%的股份,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潍柴扬州公司:法定代表人金长山,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汽车(不含小轿车)研究开发、销售及服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实业投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承租工业厂房、动能设备,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相关协议或合同。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4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3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5日
至2016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披露时间是2016年11月19日,披露媒体均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6年12月5日 8:30—11:30、13:00—17:00。
(四)联系人:顾晨
联系电话:0514-82989118
传 真:0514-87852329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邮政编码:225116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