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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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6-06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16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保荐机构的议案》

2016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因西南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西南证券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其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与西南证券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西南证券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销及保荐服务合同。双方同意互不负违约责任。公司与西南证券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保荐及承销服务合同后,公司拟重新聘请保荐机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相关保荐及承销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因公司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将于完成变更保荐机构的程序后重新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6-06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并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及重新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332号)。

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公司关于撤回及重新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因西南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西南证券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其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与西南证券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保荐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与西南证券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销及保荐服务合同。双方同意互不负违约责任。公司与西南证券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保荐及承销服务合同后,公司拟重新聘请保荐机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相关保荐及承销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在完成变更保荐机构的程序后重新申报。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6-06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因西南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西南证券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其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与西南证券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西南证券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销及保荐服务合同。双方同意互不负违约责任。公司与西南证券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保荐及承销服务合同后,公司拟重新聘请保荐机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相关保荐及承销服务。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