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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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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徐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徐爱民,男,1970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计划统计系,2003年-2006年在吉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攻读经济学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2003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财务处会计;长春光机所电子印刷工程技术中心财务负责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5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3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徐爱民先生现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徐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聘任徐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被提名人履历等材料,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徐爱民,男,1970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计划统计系,2003年-2006年在吉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攻读经济学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2003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财务处会计;长春光机所电子印刷工程技术中心财务负责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5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3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徐爱民先生现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2016年6月15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增资金额的议案》,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红外”)引入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对奥立红外增资1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奥立红外股权由原来的42.50%减少至30.10%,长光财兴持有奥立红外29.17%股权。

近日,奥立红外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